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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贪的官,最牛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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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3 04:5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东省莱州市西朱杲村村民,从99年我村村民就多次联名,艰难的告我村现任党支部书记兼村长【非法的】马同伟。因西朱皋村的书记和村委主任几十年来一直被马同伟长期非法把持着,根深蒂固,和当地的某些部门的某些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些事可能会牵扯到诸多官员,他们官官相护,不能真正为最底层的老百姓办事,所以阻力很大,正像马同伟说的那样,市镇两级政府告不到他,那里都有他的人。
  在去年习近平主席的讲话中,说要狠抓【四个着力】猛打反腐倡廉,老百姓又看到了希望,所以我们再次告马同伟的各种违法犯罪实事,数十年来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贪污受贿、侵占集体资产上千万、霸占村集体和个人承包期没到的土地,并在基本农田中套大院建楼房,置全体村民的根本利益于不顾,为子女大谋私利。
  现举报马同伟近年来的违法犯罪事实如下;
  一、非法强占村集体基本农田和村民承包期未到的土地上百亩。当地土地局已介入调查,在调查期间曾给举报人说过已查出一些土地有违法行为,一部分是基本农田,一部分是大队以前批下来的合法土地。可是这块所为合法的土地,是大队很多年前批得,在闲置了好几年后他二女婿才在上面套大院、盖楼房。国家有规定,批的土地闲置两年就应该复垦。他家没有这样做。我们不明白,就向土管局提出异议,土管局一位局长却说,你们怎么不早举报,现在人家都盖上房子了,我们也没办法,是土地局监管不力还是村民的责任?他们是拿着国家的俸禄纳税人的钱,却不为纳税人办实事。不去彻查马同伟的非法占有,反而为马同伟开脱罪行。还有一部分地是别人承包期没到,他女婿强行霸占的六亩地,举报人问这块地是怎样处理的?那位局长又说处罚通知已经下发了,他说没钱,我们也没权力上他兜里掏,要等时间。当于洪东又提出在评估后马同伟家有非法圈地并且还多圈了六亩多地时,那位局长又说他家多占的地,被举报人举报后已经补交了钱,我们也没办法。村民有这个待遇吗?我们是这样理解,这就是说马同伟非法占地没罪,被举报后把钱补交上了更就无罪了。百姓不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在马同伟身上还有用吗?
  补充;当地开发拆迁部分村民的院子已拆,有的还是在院子主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偷着强拆的,可他家只是把评估后非法套的院的院墙拆到了,来胡弄老百姓,其他的仍然没动。
  1、马同伟以村委会主任法人代表的身份,通过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先签名后开会的方式,私冠字头、自造合同。指示他大女婿王立涛【非本村村民】在西朱皋西北头〔六十亩及东汪〕霸占村集体土地数十亩,套的大院就有三处,人称马家大院。套大院用的檩条和石头部分是村集体的。现在国家要征用,要价上千万,更值得一提的是,评估委员把所有建筑物评估完后,马又指使他大女婿分几次杀掉村集体没有长成材的沿海防护林树,有圈地套大院盖房子,欺上瞒下、坑国家、肥他自己,给国家和集体造成极大损失。
  2、马同伟用同样的手法指示二女婿刘文峰(市工商行行政工作)同样非本村村民,在本村西南头霸占村集体和个人承包期未到的基本农田几十亩,非法套大院盖楼房,为以后国家开发征用好漫天要价大发其财。我村村民郭洪恩的妻子史艳美由于承包的果园被刘文峰强迫占有,忧虑成疾不治而亡。二女婿见海边要开发,管委评估后又非法在沙滩上推池子建房,向管委漫天要价。马同伟还指示他们利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本村村民,把承包没到期的基本农田地的合同终止,并以村委会的名义非法签订合同,承包期为五十年,给其二女婿套大院盖楼房。中央守护住18亿亩可耕地的红线被马同伟突破,马同伟一手遮天,违背中央精神,不把国家的法律法规放在眼里,竟敢顶风而上,可见胆大包天,是不是像他说的那样上面有他的保护伞。
  3、马同伟让他从东北回来的外甥在村西北头盖了十几间房子开饭店,土地承包期长达70年之久,国家要拆迁,要价上百万,再值得一提是他的两位女婿和外甥都不是本村村民,户口也不在本村,却能享受到村民无法享受到的待遇,在马同伟的暗箱操作下,不公开、不透明、不招标,更没有通过村民表决,瞒着广大村民把集体的土地占为己有,这合情合理吗?本村村民要地方搞养殖,马同伟却百般刁难,不送钱不给干股就不给你批土地建院盖房,许多村民都领教过他独裁专制的手段,敢怒不敢言,只能忍气吞声任他摆布。西朱皋村集体土地的补偿款为什么装进了他女婿和外甥的腰包,村民得到的却寥寥无几,都是马同伟在一手操纵把集体财产占为己有。
  二、以权谋私、疯狂敛财
  1、马同伟大女儿马洪娟是市保安服务公司正式职工,国家公务员,从西朱皋已拨出户口几十年,马同伟听说本村要搞开发,有利可图,通过各种非法关系,有将大女儿的户口与2013年6月份迁回本村,并没有通过本村村民表决通过,在西朱皋村强占宅基地建房十二间,而马同伟在西朱皋有无人居住的房子20多间,市里也有几处楼房。他在没有房产证、土地证的情况下,又在其老宅基地非法扩套大院有300多平方。可本村村民够标准的想建房,马同伟却百般刁难,不给地方。
  2、马同伟以村集体的土地做交易,换取个人利益最大化,在没有全体村民通过的情况下,私自将上百亩土地,以每年没亩500元价格承包给鲁通纸业有限公司,供其建厂房搞造纸,而鲁通纸业每天将千余斤铁丝无偿送给马同伟作为回报,损失了村集体的利益,肥了他自己,村民们更是看在眼里,气在心里,马同伟每年从中可获得60多万。
  3、马同伟以村集体养殖扇贝为由,村集体出钱购买的几十方松木板,最后都无偿到了他大女婿手里,并违法杀了很多村集体几十年才长成材的防护林和大树,供自己使用。
  4、这几年西朱皋海边出了很多海菜,第一年村集体收入30万元左右,想钱想疯了的马同伟一看红了眼,便在第二年,第三年指示他的二女婿刘文峰纠结社会上的地痞流,控制了海边,将自然生长的海菜霸为己有,谋取暴利上百万元。
  三、马同伟利用各种手段,用冒名顶替把自己的老婆安排在原市针织厂,工作了几天,就办了个退休,并且还有房,来骗取国家的退休金,是国家受到了损失,有证可查。
  四、非法拥有枪支,并有警服,在村里曾多次威胁过普通村民,在莱州公安大院拥有私人楼房。
  五、大肆侵吞集体资产,西朱皋原有大型翻沙厂一个,运输汽车7部,车床3台,各种大型农机具多套,柴油机、水泵30多套,这都是前任支部书记带领村民艰苦奋斗所积累的,马同伟夺了支部书记后便将这些设备已破烂的价格卖给他自己的废品收购站,从中大获一笔。汽车在运行期间,原市造纸厂因占用的是西朱皋村的土地,所以给西朱皋的运费比国家规定的要高出许多,但马同伟每年都说赔钱,把钱都装进自己的腰包,就连村里修路铲车铲出来的土也被他自己卖了钱。
  六、马同伟为了达到个人以土地换成金钱的目的,十几年前以上级检查为由将全体村民的土地承包合同全部收回,村民多次索要,马同伟都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为他私自变更土地使用权打下了基础,好从中谋取暴利。
  七、违犯《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操纵选举,违背民意,99年换届选举,当时于永利一高票当选村委会主任,却因马同伟和原镇党委书记张洪清的百般阻挠而无法上任,(详见中青报99年11月9日头版《艰难的交接》),后而又郭洪庆、郭文胜再换届中都当选过村委会主任,却也在马同伟的威逼下同样无法上任,就这样马同伟长期非法把持着书记和村主任两职,违背民意,任意指派村干部,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和党支部成员,西朱皋村成了马家的天下。
  八、马同伟勾结东北黑社会曾多次以打电话的方式威胁举报人于洪东,他的两位女婿和外甥在村里行为十分嚣张,扬言如果再告就杀了举报人全家,并挑断他的手脚筋。
  我们当地纪委和公安都介入了,并成立了专案调查小组,开始我们村民对他们有些怀疑,怕他们像当年那样骗了村民,他们说的很坚定,说这些领导都是才换的和马同伟没有瓜葛,他们确实也给真调查了,没白没黑的挺辛苦,在调查中,中途他们曾给举报人说过,说已经查处很多违法犯罪事情,这里面不光于洪东举报的,还有别人举报的,并且比于洪东举报的事情还要重要,这里面也牵扯到一些人,有的已经刑拘了,当要传唤马同伟时,马同伟却失踪了,这时纪委公安某某找到举报人说马同伟人跑了,给他手机定位,他手机也没拿,现在人找不到了,让留意有马同伟的下落第一时间通知他们,他们接到通知马上行动。在马失踪期间举报人曾问过他们,马同伟跑了怎么办?得到的答复是人没归案,没法处理,傻子也能想到马同伟一定是出去活动,托门子拉关系,果不其然二十几天后马同伟回来了,这时举报人第一时间4月28日星期五,通知了纪委,公安两个部门,他们说要等到星期一才能办,听说星期一是传唤过马同伟可当天就回来了,村民不明白,开始不是说查出许多违法犯罪问题吗?为什么他还逍遥法外?在马同伟失踪期间,全体村民自发联合签字要求上级政府机关罢免马同伟的村主任一职,根据《村民委员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条文,第十六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政府部门的某位领导回答我们说,不到选举时间,不能启动,现在马同伟在村里更加嚣张了,村民们也更加胆小了,这是什么原因,我想大家都心知肚明,看形势我们又让政府给骗了,正像马同伟所说在我们当地告不倒他,现在村民只有跪求中央政府能给予我们这些最底层最无助的村民帮助,希望能派调查组来我村实地调查,彻查马同伟的违法犯罪事实,来搬走几十年压在西朱杲村村民身上的这块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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