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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这样一篇文章,文章内容摘录如下: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也越来越来明显,这直接导致了一些地方的“干部走读”现象。所谓“干部走读”,一般是指县乡两级干部家住县城以上的城市,本人在县城或者乡镇工作,要么早出晚归,要么周一去单位上班、周五回家过周末。对于这种现象,社会上的议论多是批判的,认为这些干部脱离群众、作风漂浮、官僚主义,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虽然一些地方党委和组织部门也采取了不少措施试图减少这种现象,但是,这些措施收效并不明显,并没有从根本上减少“干部走读”现象。这就需要我们深入分析和正确认识“干部走读”这一现象。
分析“干部走读”现象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两个主要方面:一方面,“干部走读”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城乡人口流动的产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迅速提高,其重要表现和成果是农村人口迅速向城镇迁移,由农民转变为市民,实现职业和生活方式的转变。这是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但是,我国在城镇化水平迅速提高的同时,城乡发展差距并没有缩小,反而越拉越大。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更多的农村人口愿意迁移到城镇工作和生活。很多农村基层干部和其他农村人口一样,想方设法把自己的家庭搬到了县城甚至更大的城市居住生活,其目的一是希望家庭生活环境和条件更好一些,二是希望能够给孩子创造更好的读书和就业的环境和条件。
另一方面,“干部走读”是农村社会结构变化和干部人事制度的产物。一是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大门向农民逐渐打开,农村人口可以而且已经大量向城镇迁移和流动,大量农村知识青年进城;二是恢复高考制度,使很多优秀的农村青少年通过大中专考试选拔脱离了农村;三是所有制结构和就业创造制度的变化,农村“精英”有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渠道。所有这些已经和正在改变着城乡社会结构,同时深刻影响着农村干部人才的来源和培养。同时,相当一部分乡镇基层干部需要从城镇在职干部中选拔和培养,而城市机关的中青年干部虽然具有较高的学历文凭和知识水平,但是缺乏对国情特别是农村实际情况的真切了解,缺乏基层特别是农村工作的实践锻炼,处理复杂问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不足,也需要把他们放到基层特别是乡镇去锻炼。因此,根据农村工作的实际和干部培养两个方面的需要,这些年来,各地都在积极探索让优秀的有培养前途的城市机关的中青年干部到乡镇工作。……”
文章前半部分说得切合实际,后面针对“干部走读”的措施里提到“全面推行‘543’工作制。要求党政班子成员和乡干部每周在乡镇工作不少于5天,住宿不少于4个晚上,入村调研和解决实际问题不少于3天。”为了密切联系群众,密切干群关系,这也无可厚非。但也有看到要求每周工作日期间必须住在工作所在地,于是就不明白了。基层公务员下班不能回“家”?当然这个“家”指的是随着城镇化流动,希望家庭生活环境和条件更好一些,希望能够给孩子创造更好的读书和就业的环境和条件而住在非工作所在地的城区。于是就想问,那本就在城区工作的,市区级单位的公务员呢?他们是不是就会要求住在单位呢?
本人有疑惑,此贴并非针对上述摘录的作者和观点,只是提出疑惑长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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