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ropw2173 发表于 昨天 00:17

「救救孩子」,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最近有几则社会新闻因为都涉及孩子,引人关注。一则是东莞「丐帮」的调查,那些犯罪团伙「故意砸断幼童的腿」,利用他们乞讨,「越惨越挣钱」;二则是湖南曾培养出刘璇、李小鹏等奥运冠军的某体操运动学校,正副两名校长刘某某、曾某均因为涉嫌猥亵多名女童学员,在去年底分别被当地警方逮捕。这些新闻事件中的孩子们一个个犹如身陷地狱,其中的罪恶和黑暗超乎大眾的想像。
  其实无论是孩童被迫乞讨还是幼女被性侵,都不是第一次曝光。每次曝光都能引起一时的轰动,然后就是相关部门表态,然后就是慢慢淡化,逐渐了无声息,直到下一次类似的新闻出现。
  在「丐帮」调查中,能够很清晰的看到,那些孩子之所以身陷地狱却无人解救,原因有多种,不外乎是各部门推诿责任,相应的机制被动且缺乏主动有力的介入,背后又何尝不是管理者们漠视弱势群体的存在所致。虽然东莞市民政局很快表态将加大救助力度,加大查处力度,但这种迫于聚光灯下的压力所作出的姿态也并非长久的机制,可以想见的是,「丐帮」们会很快归隐乡间,等「风头」过了的时候又重新出现。
  而在湖南性情幼女案中,则更能明显见到造成孩子们痛苦背后的多重身影。新闻出来引发舆论关注后,记者到当地採访不但被拒,而且湖南省体育局紧急下达「封口令」。当事情发生后,地方官员们首先想到的仍然是遮掩丑事,而那些被性侵的孩子们则再次被丢进黑暗中。该受到惩罚的难道仅仅只是校长们吗?正是这些遮掩才助长了校长们性侵幼女的胆量和底气。
  除了不停呐喊着「救救孩子」,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一个不能善待孩子的民族是没有未来的,一个不能保护幼童的政府是无能的,一个无视孩子痛苦的社会是病态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因为缺乏操作性,多年来被广泛呼吁完善和修改,未有实质性推动;国家监护机制也是提了多年,至今停留在口头层面;嫖宿幼女罪的存废之争尚未尘埃落定……
  儘管,法律问题需要审慎对待,但是对于那些身陷地狱的孩子们,是否需要给他们一个交代?
  韩国电影《熔炉》中,当校长性侵聋哑儿童的事情被曝光后,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调查并没有得到来自教育部门和警察局的支援,反而遭遇种种压力,甚至法院也没有站到孩子们一边最后作出了不公正的判决。电影的结尾非常沉重,愤怒的孩子最后选择拿起刀杀死了性侵者,自己也付出了生命。我们知道的是,电影之外,这个来自于韩国真实案例的事件其实最后还是让人看到了曙光,舆论迫使韩国国会对2011年性侵罪行量刑偏低的法律作出修订,《熔炉法》最终立法成功。
  法律是保护孩子们的最后一道屏障,请让这道屏障能够稳固些,它们要不仅能够真正保护孩子,还能够让犯罪者和包庇者都能付出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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