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无形资产增资后,如果使用无形资产对外进行投资,税务方面如何筹划(转载)
企业用无形资产增资后,如果使用无形资产对外进行投资,根据上海皕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操作经验,通常可以采用下面几种方法进行税务方面的操作:首先,可以采用资产评估的方法来对税务进行筹划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要求,企业使用无形资产对外进行投资,首先必须进行无形资产评估。对同一件资产而言,采用的评估方法不同,评估价值也会随之不同。无形资产资产评估的方法主要有:清算价格法,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现行市价法。目前,我国对无形资产评估增值一般未征收企业所得税,只规定中外合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对资产评估增值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应选择评估价值高的评估方法。这样对于作为投资方的企业而言,可以节约投资资本,而且在转让、处置该投资资产时,提高了转让收入的扣除成本,缩小所得税税基,达到节税的目的;对于被投资企业而言,还可以使其多列无形资产的摊销价值,缩小所得税税基,同样也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其次,可以利用分享收益的方式进行税务筹划
利用无形资产对外投资,企业分享收益的方式不同会影响企业营业税的缴纳。如果企业按占股比例参与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则不缴纳营业税;如果企业以无形资产投资固定地获得投资收益,属于将无形资产出租给受资方使用的行为,应该缴纳营业税。所以,当被投资方经营较为稳定,投资企业每年分得的利润也比较稳定时,免除营业税的筹划方法是不要在投资合同上注明收取固定利润的条款,即使事后实际上收取的利润较为固定,也不要在投资合同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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